時間:2020-01-02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云南省教育廳召開《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庖姟罚ㄒ韵潞喎Q《新中考實施意見》)新聞發(fā)布會。會上,云南省教育廳副廳長張春驊從《新中考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文件制定過程、主要內容、措施、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解讀。
張春驊介紹,當前,云南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不能較好地體現德智體美勞“五育”并舉要求,教、學、考、招有機銜接不夠,不能從指揮棒導向上減輕學生過重課業(yè)負擔。為解決這些問題,省教育廳制定新中考實施意見,目的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基礎教育課程與教育改革,引導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此文件從2019年3月著手擬制。在全面梳理全省現行方案的基礎上,參考了其他省份的做法,省教育廳有關部門多次討論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見稿,征求了16個州市教育體育局意見,并于5月23日在全省教育大會上印送參會的州、市、縣、區(qū)政府和教育體育局領導進行討論;6月,省教育廳組織到昆明市、大理州的4個縣、區(qū)進行實地征求意見,召開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校長、教師參加的座談會;11月組織了兩場“專家論證”會,參會的人員有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州市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人員、招生考試部門人員、教研部門人員、中學校長、中學教師、學生家長等。通過反復權衡利弊,經修改完善,并做合法性審查后,于2019年12月27日正式印發(fā)。
張春驊表示,《新中考實施意見》堅持德智體美勞“五育”并舉,全面發(fā)展素質教育,打牢終身發(fā)展基礎。堅持完善制度程序,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堅持科學規(guī)范,遵循教育規(guī)律和學生成長規(guī)律,使教、學、考、招有機銜接,減輕學生過重課業(yè)負擔。堅持統(tǒng)籌兼顧,從教育綜合改革全局出發(fā),強化各項教育改革的銜接配套。
同時,改革將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教育部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穩(wěn)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铮2023年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荚囌猩浫∧J胶痛龠M公平、規(guī)范有序、監(jiān)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教育公平和學生全面發(fā)展。
對于主要措施,張春驊介紹,全省將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闹笇б庖姟罚ń袒2016〕4號)要求:“把《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即全開全考,共計14門。各科目分值根據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設定的課時、課程容量和科目難度等設定,成績以原始成績和等級成績呈現。等級成績比例依據縣域考生人數劃定,其中,優(yōu)秀等級比例占25%,良好等級比例占50%,合格及以下等級比例占25%。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4門按原始成績計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其他10門(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學、地理、音樂、美術、勞動技術、信息技術)按一定比例或等級折算計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具體為:語文、數學、英語、體育各100分,物理50分,政治、歷史、生物學各40分,化學、地理各30分,音樂、美術、勞技各20分,信息10分,即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yōu)?00分。
將通過統(tǒng)籌安排考試的方式,根據科目特點和內容,采取筆試、聽力口語測試、實驗操作等不同方式進行考試。在完成每門科目內容教學后組織考試,實行隨教、隨考、隨清。全省考試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制定要求、統(tǒng)一考試分數、統(tǒng)一考試結果應用、統(tǒng)一發(fā)布全省初中教學質量分析報告。其中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11門科目由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分州市評卷;音樂、美術和勞動技術3門科目由各州市按照省級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制定科學命制試題。嚴格按照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推動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提高命題質量,充分發(fā)揮學業(yè)水平考試在推進課程改革中發(fā)展素質教育的引導作用。以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為根本,注重對學生科學素養(yǎng)、人文素養(yǎng)、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等綜合素質的基礎考查。試題需兼顧畢業(yè)考試(合格性考試)和升學考試(選拔性考試)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增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
加強和改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fā)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畢業(yè)和升學的重要參考。評價內容包括學生的思想道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社會實踐等方面。
《新中考實施意見》中指出,將推進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到校改革。全省優(yōu)質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中的公費學位名額,根據初中學校在校生人數、辦學水平、學校體育考試成績等按比例合理分配到招生服務區(qū)域內的初中學校,并按指標足額錄取。各地應從2020年起逐年提高招生計劃分配比例,到2023年實現100%分配到校。每年分配的指標應作動態(tài)調整。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非公費學位,可按批準的規(guī)定比例跨區(qū)域招生,但需在5月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納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優(yōu)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采用校內選拔方式,依據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生志愿錄取。
另外,還對開展自主招生試點,加強考試招生管理,嚴格考試招生加分管理,推進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改革,統(tǒng)籌普職協(xié)調發(fā)展,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業(yè)水平考試的政策措施等內容作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