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級所有公園禁止犬只入內
時間:2020-09-02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昆明市級各公園嚴禁攜帶寵物入園,昆明市城管局將從宣傳教育、文明勸導、加強管理等方面積極引導市民文明養(yǎng)犬,維護市容環(huán)境和公共秩序。
昆明明確犬只禁止進入公園,其實早在多年前就開始實施。在海埂公園游客須知第4條當中,已經非常清楚地寫出:禁止攜帶寵物入園。
2007年,翠湖公園、大觀公園、西華公園、海埂公園、昆明動物園等昆明市中心的公園都已明令禁止寵物犬只進入公園,但還是有市民仍舊將公園當成了遛狗的場所。
在昆明養(yǎng)犬文明實施方案出臺之前,西山森林公園及郊野公園在確保犬只配備牽引繩的前提下,寵物犬是可以進入的。但從2020年7月10日開始,西山森林公園及郊野公園就不再允許寵物犬進入。
此外,不文明養(yǎng)犬情節(jié)惡劣的將被納入征信。
根據昆明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養(yǎng)犬管理的通告》,攜犬只外出不束犬鏈,不及時清理犬只排泄物,攜帶導盲犬之外的犬只進入學校、醫(yī)院、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餐飲等公共場所等情節(jié)惡劣、社會影響較大的不文明行為,公安機關、城市管理行政部門將根據《昆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錄入信用信息系統(tǒng)。
此外,根據2008年昆明頒布實施的《昆明市養(yǎng)狗管理條例》,33種烈性犬不能在主城區(qū)內飼養(yǎng)。
昆明市公安局舉報電話:110
昆明市農業(yè)農村局舉報電話:63326913、65153109
昆明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電話:12315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舉報電話:12319(無線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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